法律问答

合同到期部门不继续违反合同法

2020-05-08 10:36: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工伤,如果有残疾的,合同期满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经协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可以续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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