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车被撞了??对门承担全部责任大安全事故??之前没有过安全事故??除开他汽车保养外??能够 找他陪义务费吗

其它
2020-05-08 13:50: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如果上一年度商业险出险次数未超过三次,则不影响下年度保费,如交强险出险一次,明年的交强险保费不变。在你全责的情况下,如赔给对方的修理费不超过两千元则全部由交强险承担,超出的由商业险部分的第三者责任险承担,如未购买第三者责任险那么自己承担。
    你自己车子的修理费用由商业险部分的车损险承担,如未购买车损险则自己承担。因此,如你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及车损险的话,修理费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
  • 责任的划分是按照当事各方由于交通违法或过错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大小来确定的,是很多因素综合评判的过程。影响责任大小的主要因素有天气、道路、交通标志、车辆、当事人等。
    交通事故赔偿的确定一般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确定,总体来说,若是车撞人的话,无论双方的过错程度如何,车辆那一方肯定要承担责任;若是车撞车的话,则根据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 出车祸后修车费按定损而不是按修车发票赔偿。
      车发票往往是车辆受损的一方到修理厂进行维修后维修厂出具的发票,其中由于利益的原因,不排除修车方要求修理厂多开具发票金额或修理厂家基于利益多收取修车费。
      定损往往是交警部门委托物价鉴定部门对车辆损失进行的鉴定,而物价鉴定部门非肇事当事人,也非修理厂家,其收取只是一定数额的鉴定费而不是修理费,因此,物价部门的定损一般情况下较为客观公正。
      综上,修车费应按定损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