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3月13号,接手一家小饭店,准备继续做餐饮。需要重新办理营业执照。因为房东不在本地,房租4月1号到期才会过来收房租,才能拿到房屋建筑平面图和租房合同,才能办理营业执照。今天去办理的时候,工作人员说,这边去年有下发通知,因为老小区没有具体规划过,不予办理。 可我转的时候又不知道,也没人跟我过,现在我的问题就是面临着钱全部投进去了,可是营业执照办不了,\"之前开的人都办过营业执照的\"我能怎么办???

公司税务
2018-09-25 06:37: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合同最规范应该是住建部发布的租房合同示范文本。
    住建部租房合同范本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如果房东同意该租客继续租用该房屋,比如未要求搬出该房屋并继续接受你们支付的租金,可以认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合同性质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建议保留租金收条等支付租金的凭证。
  •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
    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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