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38岁外出,离婚后到浙江有一个儿子15个月,男方爱赌博,婚后不给,他的家庭面临搬迁,我想离婚的孩子,只是离婚后住在他家里,因为没有庇护所,能不能拆掉一份?

离婚
2020-05-09 06:28: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屋拆迁补偿款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2、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3、房产证上只有对方的名字,只要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就是共同财产,只有对方名字不影响你分配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家暴可以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在裁判离婚的法定理由中,将配偶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作为法院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作出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
    一方有家暴行为,另一方提出离婚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离婚后房屋补偿还有份吗?离婚后房屋补偿款有份怎么分?首先,离婚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确定房产的归属。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对于未取得房产的一方是不能请求分割补偿款的。但是,由于我国房子有着不同的存在形式,离婚后房屋拆迁因为政策的规定也有所不同。  
    一、国有土地上的私房,离婚后房产拆迁补偿还有份吗?  私房也成私有住宅,是指由个人或家庭购买、建造的住宅。在农村,农民的住宅基本上是自建私有住宅。公有住房通过住宅消费市场出售给个人和家庭,也是私有住宅。对于私有住宅,离婚后的拆迁补偿只给予产权人,也就是说只给房子的主人。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就是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夫妻共同居住的房产归属于哪一方。因此,离婚后房产已经属于了一方,房产拆迁补偿按照规定只属于房屋产权一方,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二、公房,离婚后房产拆迁补偿还有份吗?  公房是指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居住人没有产权的房屋。按照法律规定,未取得产权的公房,离婚需要确定由哪方进行使用居住,并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对于公房拆迁补偿的,政策一般是对居住人进行补偿。因此,对于未取得产权的公房,离婚后未取得居住使用的一方,也是没有权利分割离婚房屋拆迁补偿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