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四年有一个儿子一岁半,女方再婚前有癫痫病还有精神病,发作时间短其余时间跟正常人一样,没工作,父母年纪大不能上班,我一个人供养五个人,我和妻子也没有感情两个人也是平平淡淡的生活,本来说结婚培养可是也没有培养出来,现在经常吵架妻子也不顾家,总想着往娘家跑不听婆家的话小孩子也是不管不顾,而且我们也有很少时间同房,他总是不愿意,我也才三十岁很难过日子我想问这样子的人能够法律离婚吗,如果可以大概会怎么判

离婚
2018-09-25 08:19: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半年后第二次起诉离婚,即使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但法院一般会判离。注意收集并保存好分居三年的证据,可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首先就离婚意愿来说,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情况来进行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没有达到这一标准,即使一方出轨,法院也不会叛离。
  •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想要离婚,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先行解决,如果能够达成合意则可以直接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即可,如果双方不能就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乃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协商确定,则可以通过法律的诉讼程序来解决。
  •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