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十七岁的少年强奸了十二岁的少女。 作出多少判决? 我可以等审查吗

2020-05-09 08:11: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精神病司法鉴定,结果为被鉴定人实施危害行为时,患有精神疾病,由于严重的精神活动障碍, 致使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那么不会构成犯罪。
    2、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完全的精神病人,即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精神病人的危害行为,缺乏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精神病人由于不具有辨别是非、判断善恶以及对自己行为的控制能力,他对自己的行为,就谈不上故意或过失,没有主观上的罪过。 因此,对于精神病人强奸,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才能够确定。
  • 属于强奸
  • 你在当时是否知道少女只有十二岁,如果知道的话, 是强奸。如果不知道的话,那么有两种情况,一是对方自愿的,则不构成强奸,一是对方不自愿,也构成强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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