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1月22日进入公司,4月18日退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6月19日能否提起诉讼,不能支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的两倍差额和社会保险的补偿。 不行的话,为什么不行呢? 如果可能的话,应该补充哪个部分?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09 10: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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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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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从第2个月起可要求该单位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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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自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不干了,可以辞职并要求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具体的建议你到附近律所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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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