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这个单位工作了六年,第一个三年和我签了一份合同,第一年,最后三年没有和我签合同,最后的协议离开,我该怎么付?

2020-05-09 11:26: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
    1.超过1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协商不成的,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期限为1年;
    2.对方要求你赔偿,需要举证是你故意或有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您好,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对方现在是不跟您签吗?满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是成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