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我和前妻离婚了,房子里有她的名字,她不给我转让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5-09 13:5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根据《婚姻法》,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2、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男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如果你要求离婚,可以在本地起诉男方,要求离婚,并要求男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 如果是在离婚两年之内,你可以“婚后财产纠纷”为理由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权利。
  • 离婚的时候是否对这一房产问题予以明确?具体可以联系我们。。(24小时免费法律服务热线:400-1111-0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