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去年11月离开我前夫他们家,12月的时候他告诉我孩子检查出来得了IGA肾炎,让我回去,我没有回去,我让他把检查报告给我看,他没有给我看,我说要给钱他也不要,现在他们那边跑来找我要抚养费我不同意他们说的数额,他们就说要去起诉我,然后还说以我这样的行为我自己不主动回去就让法警来押解我回去,我想问下他们有什么依据可以要求法警出动?还有他们这样到底是以什么样的理由起诉,我这样够不够成遗弃罪

刑事辩护
2018-09-25 11:2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如您双方有调解书或判决书确定孩子父亲应负担多少抚养费,您可直接持生效文书向法院申请执行。如双方有自己达成的协议,协议离婚的,可持协议向法院起诉。如原协议父亲不负担抚养费的,可由孩子以自己名义、您担任法定代理人,起诉孩子父亲支付抚养费。待法院调解或判决后,持生效文书申请执行。

    3、您双方如能进一步协商成功,则不必起诉,协商不成的再起诉。
  •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主观上有遗弃的想法,客观方面作出了遗弃行为,那么就构成犯罪了,哪怕是一分钟,也是遗弃。
    但如果遗弃后返悔,及时找回被遗弃的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追究刑责。

  • 一、直接向法院起诉就可以了。
      他人可以代笔搜索,但必须以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名义起诉。
      
    二、起诉前,请稍微冷静一下: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