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店铺租赁,租赁期3年,2014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18日。 乙方要求一次租赁20天的装修时间,实际租赁时间为2014年10月8日。 现在恢复租赁。 从2017年9月18日到2020年9月18日,租金征收是在原合同的10月8日还是2017年9月18日

2020-05-09 17:12: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委托租赁是指具有从事金融租赁业务资格的公司做为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
    租赁期满后,租赁标的物产权可以转移给承租人,也可以不转移给承租人。
  • 租凭合同没有写日期合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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