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男朋友订过亲但还没结婚!就在前段时间因为一些矛盾,争吵,被他赶回家!回家后两天发现我怀孕了!我就给他发短信说我怀孕了,让他请一天假过来看我,他说请不掉,请一天假去又有什么用?!就这样快一个星期了,我一直让他过来!他说没时间!我说再不来我就把孩子打了!他说身体是你随便你!我等了一个多星期的时候,他还是不来!最后他爸来了,因为和他爸发生了争吵!情绪激动有流产的迹象,第二天就去医院把孩子打了!打过胎第二天一家人就来要两万块钱的彩礼钱!和办的两桌酒席钱!我想问一下这钱不给的话算违法吗?但是我打胎和营养费谁来承担?

2018-09-25 11: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方当事人提出返还彩礼,人民法院应该予以支持。
  • 婚姻法上并没有同居生的孩子这一称谓,婚姻法把子女分为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所谓非婚生子女,是指男女双方在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时所生的子女。现实中,非婚生子女常常被称为私生子,这是一种轻蔑的称谓,似乎私生子就是低人一等的。
    实际上,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是平等的。不能说男女没有结婚,非婚生子女就不是父母的孩子,非婚生子女与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任何人都无法否定和分割的。
    因此,同居生的孩子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是相同的。同居生的孩子享有被父母抚养的权利、继承的权利以及其他婚生子女所享有的一切权利。
  •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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