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母在我上小学三年级时离婚,我现在35岁了。当时我是判给父亲的。可是离婚当天出法院大门他就把我推给我母亲了。从此毫无音讯!没出过一分钱的费用。在我21岁时他让村里干部找我去当兵。我当兵时村里给予双亲的福利他享受了。沃当兵时他也从来没一个电话关心问候。退伍到现在他十几年他也从来没给我打过一个电话,没找过我。前几天他觉得自己老了,来找我,他的外甥,外甥女说我不关心赡养老人就告我。我想问我可以不赡养吗?官司的结果会是怎么样?

2018-09-25 11:57: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不赡养老人是违法的,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物质上为父母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儿子不赡养母亲怎么办?
  •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给付赡养费。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