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筑工地工人意外死亡,承包商责任重大吗?

其它
2020-05-09 18:37: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人在工地突然猝死,应该属于工伤,建议工人的直系亲属或者工会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的社保部门做工伤认定的申请。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亡认定需要向劳动部门申请,只要是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原因造成的伤害,就认定为工伤。
  • 员工在工作时间以外死亡,可以视同工伤死亡的有以下情况,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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