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供电部门抄表员,2009年12月14日我在上班抄表期间,骑摩托车与小轿车发生一起车祸,交通事故科认定对方是主要责任(对方只买了强险),我是次要责任(我手续全有),经法医认定伤残左脚九级、右手右脚为十级,前期花费治疗费用九万多元,由单位拿了五万多元,对方拿了三万多元,后期复查由我自行承担。现需要二次手术费用贰万元。请问:1、我该向单位还是对方要钱治疗;2、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工伤,要不要工伤认定;3、伤残九、十级能残疾证吗?4、工伤交通事故该如何理赔?5、我单位是监狱部门,该向那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018-09-25 13:09: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事故,交通发生交通事故必须报警的情况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动移动车辆的;

    (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 工伤如无构成级别,不能定残。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住院护理费伙食费、后续治疗费等,要看你的具体情况。如果构成级别赔偿更多。工伤只要骨折一定够得上级别的,最低十级一般最低可获赔8万左右。
  •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肇事方如果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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