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退休前一周被店长说过,几天后就不去上班了。 她不同意,也不辞职,还旷工。

2020-05-10 07:42: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提出辞职的三种情形: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 双方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问题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进行解除。
  • 就劳动合同解除可以协商,该通知通知,该赔偿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