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是开大货车的,我直线行驶,和我同向非机动车道同方向行车,在我正前方非机动车道间距、5米长忽然左转弯,我那时候早已采取有效打左方位,但還是沒有绕开与正前方非机动车道相碰撞。那时候警报又打120,可是還是在三天后身亡,我想问一下,那样我可以占哪些义务。导致安全事故属不属于刑事处罚

2020-05-10 14:32: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不论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有责任方均应赔偿无责任方。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方可在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同时请求进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赔偿额以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 刑事诉讼法第61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2、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3、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4、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5、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6、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7、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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