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同事打架,然后,没有我的保护,她的脚后跟弄坏了我的前额。我请医生尽可能少缝,害怕缝太多针,缝两针的结果,会留下疤痕,然后没有警报,老板作为中间人,说,我应该让她付医疗和后来治疗疤痕的费用,如果她下令付钱,我会有用的报警。

2020-05-10 18:35: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   根据法律规定,打架斗殴致人轻伤以上的涉嫌伤害罪,要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予以治安处罚。同时根据双方的过错责任分别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打架斗殴报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事发后6个月内报警,公安机关都会受理调查的。但是事发后几天报警,证据会灭失,公安机关调查后,证据灭失,没有证据证明的,公安机关会终止调查。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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