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这样,婚前我丈夫的父母给我丈夫买房,购房协议书上的名字确写的是我婆婆的名字,房贷是我婆婆贷的,但是还款一直是我丈夫,想过户在我丈夫名下呢,贷款没还清,房管局说不能办理过户。我想咨询一下,四年后房款还清,防止我婆婆耍赖不给过户,占为己有,我该怎么做?

2018-09-25 18:18: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登记在一人名下,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按揭房怎么过户

    1.卖方还清贷款并注销抵押

    2.买方先付全部或大部分房款给卖方

    3.通过银行办理转按揭

    4.向中介等第三方申请垫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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