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家被盗(现金、珠宝、电脑)的价值在3万左右,一共3个小偷未成年。 现在被捕的孩子还有一个,没被捕的孩子把电脑还回来了。 而且,如果没有别的东西被拿走,警察说只能等被抓的孩子被抓,我现在该怎么办,被抓的孩子们不能赔偿吗? 我有首饰发票,起诉的话他们能赔偿吗?

2020-05-10 19:11:09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可以报警,根据损失不同判定是否给予立案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无论是否立案或者最终能否抓到小偷都要报警。
      
    1、小偷做案一般都会多次的,失主都不报案,或是很少报案,民警的线索就少,受害的人可能会更多。
      
    2、打击犯罪人人有责,不纵容犯罪,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 一般情况下,盗窃罪应公诉而不是自诉。可能检察院是通知你是否提起民事赔偿。严格来讲,被盗财产损失现已不在附带民事诉讼受理范围,一般应通过追赃程序返还或被告人主动赔偿。
    否则,只能等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但那时被告人可能已判刑入狱,审理执行都很费事。既然现在检察院让你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你就及时提交起诉状吧。
  • 年满16周岁未成年人被起诉应负法律责任。《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可以报警,根据损失不同判定是否给予立案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无论是否立案或者最终能否抓到小偷都要报警。
      
    1、小偷做案一般都会多次的,失主都不报案,或是很少报案,民警的线索就少,受害的人可能会更多。
      
    2、打击犯罪人人有责,不纵容犯罪,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 一、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以及主观泄愤:《刑法》中规定正当防卫不属于违法。但如果防卫过当或者在主观上存在发泄私愤的行为,一旦对违法当事人、犯罪嫌疑人造成伤害后果,就属于违法甚至犯罪行为。
    一、《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和避险行为:【正当防卫】第二十条第一款: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二、《刑法》规定防卫过当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十条第二款: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检察机关将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公诉新方式:  对未成年人犯罪,可起诉可不起诉的不予起诉,可判实刑可不判实刑的依法建议法院判处缓刑。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实行分案处理的制度,并采取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出庭支持公诉方式。
    以后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将充分阐述未成年被告人构成犯罪以及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和法律依据。  据河北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具有犯罪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观恶性不深的初犯或者胁从犯、从犯,被害人要求和解或者被害方有明显过错,并且请求对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的这3种情形之一的,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悔罪态度较好,具备有效帮教条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未成年被告人,公诉人应当建议法院适用缓刑。
      公诉人在依法指控犯罪的同时,要剖析未成年被告人犯罪的原因、社会危害性,适时进行法制教育及人生观教育。同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处罚的未成年人,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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