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到右胫腓骨多段性粉碎骨折,评价多少级障碍,可以赔偿?

2020-05-10 20:10: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交通事故受伤不能上班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辞退方不能因为此事向对方索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对于车祸赔偿金怎么结算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机动车方负无过错赔偿做为高速运输工具的机动车,在运行中造成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损害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法七十六条规定,即使机动车方无过错,在交通事故中体现为机动车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也要负损害赔偿责任。
    (二)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损害赔偿这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重要原则,交通事故责任越大,承担的损害赔偿的比例就越高,没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当事人,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一般的赔偿比例:全部责任为100%,主要责任为60一90%,同等责任为50%,次要责任为10一40%。
    (三)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四)对人身损害,除赔偿由此引起的财产损失外,还应赔偿一定数额的抚慰金。
  • 警察认定责任后 按责任赔偿。
    2、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实际减少的收入(工资清单、减少收入证明) =误工收入*误工时间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近三年平均年收入÷12÷
    21.75×误工期限 受害人不能举证收入 受诉法院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2010年度山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3691元 农民无业人员 山东省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 城镇无业人员 本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个体工商户 山东省上年度相同或相近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 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 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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