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工厂偷20块钱的东西怎么办

2020-05-11 09:08: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不管单位有没有买工伤保险,员工都可以申报工伤的,这是以后索赔的前提条件,并且还必须注意要在一年之内申报。
  • 发生工伤后,员工需先去社保局确认单位是否为自己购买了工伤保险,接着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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