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你好,我在一家小工厂工作是因为薪水低……我不想辞职! 可是主任说我先去上班,跟我说要干一年多! 但是,一天的工资只有几十元! 他不会让你辞职的! 我该怎么办?

2020-05-11 09:34: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以及被拖欠的工资,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 你好,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追讨工资,拖欠工资向劳动部门投诉寻求帮助
  • 您好,应该给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解除劳动关系要证明先前存在劳动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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