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想和你商量一下在施工现场突然受伤,打手术针,一周后出院要求复查,不仅是医疗费,还能补偿营养费的工资吗,如果家人退休不赔偿护理费的话,怎么解决

2020-05-11 12:37: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事故医疗费的赔偿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凭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收费单据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4条的规定,治疗一般应在发生医疗事故的所在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未经医院批准或出具证明而强行转院、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患者经医院治疗已痊愈后,没有必要再住院治疗的,应当立即出院。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的,继续住院的费用由患者自理。
  • 根据伤残等级及医院病历以及鉴定报告,可以确定护理期限。
  • 住院期间需要护理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护理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