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上海嘉银公司贷款139800元,已经一年了。 每月利息7233.51元,现在打算结清馀额。 他们公司让我偿还了106000元左右。 我认为这家公司比银行贷款贵。 不是高利贷,是违法的吗?我可以起诉他剩下的吗?

消费者维权
2020-05-11 12:46: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银行贷款发生信用卡纠纷,《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你好,比如本金以及利息都已经还上了,那么起诉也有对应的诉求,法院会不支持的。
  • 对方已经还钱,起诉将导致承担败诉的风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