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一伙人打架斗殴,是打我堂兄,后打进我们家,将我婶杀掉在我们家,我爸爸被击伤,现为刑事案,我是想问,我爸爸被击伤的医疗费用,人们必须提起诉讼吗?

其它
2020-05-11 15:14: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被未成年人打,不一定就不能处罚,而被打伤,对方监护人必须承担赔偿的,至于报复,是一个违法行为,千万不要用非法行为来对待非法行为,而应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权益。
      
    一、未成年人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因此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已经犯罪的,如被殴打轻伤以上的,报警处理。
      
    二、《民法通则》 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因此当事人被殴打受伤,可以向对方监护人提出索赔,无法协商的,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 被人打伤要及时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鉴定为轻伤或重伤,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
    2、如果鉴定为轻微伤,可起诉要求民事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即拘留)。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打架斗殴如果伤情鉴定一方为轻伤及以上,那么得立刑事案件,不可调解,由检察院起诉。不过对于这类轻伤害案件,法院基本以调解为主,最多判个拘役吧。
    大体上处理打架问题基本就是这样,但是没有一模一样的案例,所以也没有绝对一样的处理方法和结果,同样的因纠纷引起的打架,有的可能几句话就调解掉了,有的会相当麻烦,最后变成所谓的上访人员。
  • 除了人身损害以外,财物被毁坏的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必须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中的上述规定,如果受害人的财物不是被毁坏而是被侵占或非法处置,是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关于这一点,《规定》在第五条作了详细的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也就是说,如果被告人只是非法占有、处置受害人的财产而不是毁坏其财产的话话,受害人只能要求其退赔。
    如果无法退赔,则只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例子是盗窃、诈骗等案件,对于这些案件的受害人是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而对于诸如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放火罪等案件,受害人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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