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贷款2万,利息超过一半,这种属于高利贷吗?合法吗?

2018-09-26 06:09: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同期基准利率是指中央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如1年期,基准利率约为5%,4倍为20%,即超过20%为法律认定的高利贷。
  • 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超过部分无效,法律不予保护。目前,央行的1年期基准利率是
    6.65%,换算成四倍的话,月利息
    2.2%,也就是2分2厘,所以法院支持4分得利息,显然不合法。 另外,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曾经发布过一个指导意见,超出银行利息4倍的,如果已经支付的利息,人民法院可以不管。也就是说,如果你已经支付过超过4倍利息,你也不能叫他返还。
  • 根据2015年9月1日最新的民间借贷法规定:
    a、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所以说年利率24%(两分利)到36%(三分利)之间算自由议价区间,在产生纠纷前按约定利率走,有纠纷上法院后剩下的利率会按24%算,如果未超过24%的肯定合法受法院保护,而超过36%的肯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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