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车贷款业务员,由于客户贷款额度比较大。根据国家规定,每人小额贷款不能超20万元 我帮客户签了一份附属借款人合同,欠条我没写 。如果客户产生逾期 会不会对我个人造成困扰,影响

2018-09-26 06:35: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贷款没有还清的话是终身追索的,且资信上留有黑色记录。银行没有找你可能是已将该笔贷款当坏账核销掉了,再找你要钱的可能性较小,但只要有债权凭证可以随时要求法院执行。对于你自身而言,有不良记录以后贷款可能很难。
  • 贷款到期后,一段时间之内,银行会经由垫还催缴的方式通知借钱方还款。若借钱方仍未还款,银行方面会派专人来进行协商解决。如果贷款期间有欺骗行为的话,涉嫌贷款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银行贷款还不上后果根据贷款人的情况会不同,如果是借款方因某种原因不能还款,可协商展期,但是,如果就是不还,其中还存在欺骗行为,是会受到法律制裁的。
  • 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应该包括以下部分的内容:  
    一、债务人的身份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  简单说,就是要债务人借钱的时候提供身份资料。  为什么要债务人借钱的时候提供身份资料呢?因为《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条件之一“有明确的被告”。打官司的时候,法院第一时间要求我们提供被告的准确身份资料,我们必须提供,否则法院不予立案。如果事先没有债务人的身份资料,等到真的要打官司的时候,才向债务人要身份资料,一般情况下债务人肯定不愿意给。  没有资料就立不了案,怎么办?届时只能委托律师去公安机关调查,如果朋上债务人不是本地人,那还得到外地公安机关去调查,相当的麻烦。  所以,签订借款合同时一定要债务人提供身份资料。债务人向你借钱的时候,什么要求都是会答应的。  
    二、要求债务人的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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