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在上班时不小心扭伤脚,事发某同事突然关灯,他正在管道上走,眼一黑,踩空了,扭伤脚,肿得厉害,立即上医院,医生说没有骨折,只是扭伤,但已经肿了将近15天,现在他还没好,正在医院做按摩,他的情况能算工伤吗?而且他没有与他公司签定任何合同,刚到公司10天就出意外。公司应该负什么责任吗?医药费什么的,公司应该承担多少?公司应该承担多少医药费?理疗费能算在公司应付费里吗?看病期间的工资应该发吗?是全额发放,还是部分发放?比例多少? 我朋友在上班时不小心扭伤脚,事发某同事突然关灯,他正在管道上走,眼一黑,踩空了,扭伤脚,肿得厉害,立即上医院,医生说没有骨折,只是扭伤,但已经肿了将近15天,现在他还没好,正在医院做按摩,他的情况能算工伤吗?而且他没有与他公司签定任何合同,刚到公司10天就出意外。公司应该负什么责任吗?医药费什么的,公司应该承担多少?<p><p>公司应该承担多少医药费?理疗费能算在公司应付费里吗?看病期间的工资应该发吗?是全额发放,还是部分发放?比例多少?

2018-07-04 16:07: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骨折受伤并且被认定为工伤了,那么是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如果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这方面的待遇是由单位予以支付的。受伤后应该先做伤残鉴定,然后按照伤残等级来主张赔偿。
    不同的伤残等级所主张的赔偿项目和数额是不同的,所以只能具体分析。如果您们不想做伤残或者不够伤残等级而要和单位一次性协商解决的话,法律对此没有具体规定,还是尊重双方的合意。
  • 是否算工伤需要申请后才知道,一般来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您好,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
    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