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停车打开门,没有注意到过路人撞到了门。 那时我报案了。 他在住院的七天里,伤了医疗费。 我被告要求赔偿五千元,保险公司出了三千元。 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要负担什么费用?

2020-05-11 18:0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险公司不会全额赔付,是根据你们签订的合同的比例进行赔付。

    有些药确实只能报销一部分,因为有的很贵,所以保险公司只承担合理范围内的医药费。保险公司会对医药费进行的合理性进行核定,所用的药物还有治疗方法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假如病人可以用国产药,他非用进口药,差价保险就不报。
  • 交强险医药费的限额是一万元。可以做伤残鉴定,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等
  •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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