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职场工作了15年,现在公司以削减利润不好的人员为理由让员工填写退休申请,说工资多一个月,说没有补偿,三天后让公司接管,问问他们公司的领导人该怎么办? 我们可以先协商,然后提起仲裁诉讼吗?

仲裁
2020-05-11 18:41: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
      目前,有个别企业对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存在误解,以为赶在新法实施前解除或终止员工的合同,就可以规避经济补偿责任。  其实,现行的法规政策也是不允许单位违规裁人的。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单位违反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照样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所以,单位现在突击裁员得不偿失。当然,如果职工的劳动合同在新法实施前到期,单位不再续签就不用补偿。
  • 二审是终裁的。但是你确实有证据可以申请申诉程序
  • 劳动争议只能先仲裁,不服裁决才能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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