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孕妇先动手,人的眼镜掉了之后,挨打的人也还手。 是怎样决定责任的呢? 业主触摸了一点孕妇驾驶的电动车,所以我想问的是孕妇先打人,如果不知道主人是孕妇,业主是负责人,问题是还没有吵架,人打人,该孕妇伤害业主也不负责吗?

2020-05-11 19:00:58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先动手打人的人把自己手筋划断了,由对方负责,当事人没有责任。

      《刑法》
      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 【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 要看双方的伤情来确定谁的责任更大。严重的话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
  • 先动手打人有一定的过错,如果没受伤,各自根据过错程度责任,建议协商解决;如果伤情严重建议及时报警,由警方来处理,构成轻伤以上涉嫌刑事犯罪。不服可以起诉,要求民事赔偿。
  • 你好。
    1、先通过警方,申请伤情鉴定。至于案件事实,你就实话实说即可。
    2、如果构成轻微伤,对方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如果构成轻伤或重伤,对方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4、至于你们的经济损失,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可以通过去法院起诉解决
  • 要看双方的伤情来确定谁的责任更大。严重的话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
  • 先动手打人有一定的过错,如果没受伤,各自根据过错程度责任,建议协商解决;如果伤情严重建议及时报警,由警方来处理,构成轻伤以上涉嫌刑事犯罪。不服可以起诉,要求民事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