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离休工作年限是看连续工龄,還是总计工作年限。例如我还在原企业工作中一年,正中间停了一个月没交,如今企业又刚开始交,正中间空了一个月,以前这一年的工龄怎么算?

2020-05-11 20:38: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连续计算法
    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相加,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合并计算
    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 首先,原单位应开具工资转移单,上列明你在原单位的基本工资档次。其次,新单位为你定级时,应结合工资转移单,充分考虑你此前的各项条件,如工龄、学历、原单位级别等,但并不等于你新的工资标准肯定不会低于原单位。
    至于工龄,总工龄肯定是连续计算的。另外每个单位会统计本单位工龄,那对你来说本单位工龄就需要从0开始。一些单位会设置一些自己的津贴补贴项目,会和本单位工龄挂钩。
  •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对于工作单位变更的情形下,工龄是否连续计算,目前主要有两种情形:  一种是指企业依法办理变更、合并、分立手续后,导致劳动者工作单位变动的工龄计算。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工龄应该连续计算,新的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在前用人单位的工龄应承担工龄责任,这一点是没有任何争议的。
      另一种是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工龄连续计算的问题。通常劳动者先后在两个单位工作,但是这两个单位间没有法定的变更程序,也没有法定合并或分立程序,从工商登记的法律程序上看不出两个独立法人有任何转承关系。
    但是,这两个独立法人存在一定的继承或接收的事实。  比如新独立法人的人员、组织机构、经营场地、业务构成、投资人等都是老独立法人的,新独立法人成立后,老独立法人就逐步歇业,最终被吊销营业执照;  或者两个独立法人,其中一个独立法人逐步接受另一个同时成立或后来成立独立法人的业务、人员、设备,另一个同时成立或后来成立的企业法人逐步减缩业务直到歇业,最后被吊销营业执照;  或者同一个投资人,在一个企业经营到一定程度后,再注册另一个企业法人,两个企业法人并存,“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到一定程度后,组成人员也变成两套人马,原有的组成人员逐步分成了两个团队,分属两个企业法人。
      以上这些情况虽然在法律程序上没有办理变更、合并、分立的手续,但有变更、合并、分立的事实,因此,劳动者的工龄也应该连续计算。
  • 社保退休工资工龄计算:
      工人的收入
      工人收入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 、特优津贴等构成。
      
    1、基本工资:工人按照工 人资格定:15年以下工龄2000元,15年工龄2300元,20年工龄2500元,25年工龄2800元,30
    年工龄3000元,40年工龄3500。(随国民经济增长)
      
    2、工龄工资(含工龄):每年30元,随着工龄增长。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
    对老工人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事工人工作,有利于工人队伍的建设和工人队伍的稳定。
      
    3、工作工资:补贴按照实际按劳取酬原
    则;主要是鼓励工人多干活,特别是年轻工人精力充沛,他们多劳动多生产,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的鼓励。
      
    4、绩效工资:月份和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10%左右。大家推荐竞比实绩,每年评年奖金,不终身制。每个工人积极努力工作,年年有
    希望。主要是激励工作出成效,优质优得,不仅要激励多工作,更要激励劳动人民。
      
    5、特优津贴:全体工人公认的特别优秀工人,无名额限制,
    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象领国务院津贴,领县/市政府津贴,不终身制。主要是对那些在劳动工作中有特殊研究成果,并得到很好的推广,可根据影响范围
    的大小确定等级,或者是以国家级,省级,地市、县级,确定不同的标准,使那些有才华的工人得到应有的报酬,真正起到激励 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