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和你商量一下。我的老板要我作为股东持有我公司15%的股份(我不付钱)。我需要承担什么样的风险,比如公司有外债,会影响我吗?

农林牧渔
2020-05-12 03:23: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我国公司法中有明确规定,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时需要进行评估估价,并写进公司章程。
    但是,由于对非货币出资的估价并非由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制定的机构进行评定,所以,实践中,通常都是公司的股东们自行定价。由此,我国公司法便规定了公司股东对非货币出资高估价格的,由出资人不足其差价,其他公司设立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由于本案中虚报非货币出资价格的股东是在公司增资时加入公司的,而并非是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所以该股东负不足出资差额的责任,而其他股东不必负连带责任。
  • 您好,需要承担股东责任!
  • 如果欠款逾期不还,有可能会影响征信。如果被起诉,有可能还会列为被失信人员名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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