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近亲结婚 因母亲常年遭遇家暴 以及想让法院判决婚姻无效 要准备什么材料?

2018-09-26 09:06: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我国法律禁止近亲结婚,是指禁止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2、直系血亲简单地说,就是生养你的,以及你生养的。举个例子,父亲与女儿,母亲与儿子,以及爷爷与孙女,姥姥与外孙等等;
    3、禁止结婚的旁系血亲是指双方有共同的祖先,且在三代以内的。
    具体的算法:从你开始算起,你自己一代,你父亲就是二代,你祖父就是三代,你曾祖父就是四代(你与母亲那边的血缘关系,跟父亲这边的是一样的。)
    如果男女双方的共同祖先是在三代以内的,那就禁止结婚。如果是在三代以外的,法律是允许的。比如曾祖父或外曾祖父是共同的,那法律上是允许结婚的。
    如果男女双方的共同祖先不是同代的,比如男方这边的共同祖先,对他而言是第三代;而女方是第四代,那按多的算,就是四代。可以结婚。
  • 当事人要去哪里申请婚姻无效,能受理并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有哪些?我国婚姻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哪些机关有权宣告婚姻无效,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有权宣告婚姻无效的只能是人民法院,婚姻登记机关并没有宣告婚姻无效的权力。  法院在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上与其他民事诉讼案件相比,有些不同:  
    1、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婚姻有效,则允许原告撤诉。同时,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2、关于婚姻的效力,人民法院应当主动审查,不能因双方当事人对本属无效的婚姻没有争议就不加追究。  
    3、对婚姻效力问题的处理应当单独制作出判决文书,与涉及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的判决文书是分别做出的。  
    4、对婚姻效力的诉讼,实行一审终审。也就是说,一审法院对婚姻效力作出判决后,不论是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定婚姻无效,还是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定婚姻有效,当事人不服的,均不能对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提出上诉,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上诉。  通过上述说明,我们知道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只能是法院,当事人申请婚姻无效也只能去法院,同时了解法院在受理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对当事人申请办理有一定的指导和参考。
  •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
    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