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一个女儿离婚,现在和一个男人约会两年多,怀孕三次,他的母亲反对不允许结婚,不让他和我见面,我还怀孕,我怎么处理这个,法律保护?

离婚
2020-05-12 09:50: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其本意应理解为男方和女方双方行为而发生的怀孕、分娩,不应包括女方和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的怀孕、分娩的情况,否则,对男方来 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女方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导致怀孕、分娩,存在严重过错,也是对男方感情的严重伤害,在此情况下再剥夺男方的离婚请求权,既不人道,也容易 导致矛盾的激化,而且与法律保护妇女的本意相违背,所以,应赋予男方起诉离婚的权利。

    因此,女方怀孕期间能否离婚需依实际情况而定。
  • 法律保护吗?
    尽快和他登记结婚,这是最好的办法。
    如果他不愿意,你也很难办。
    毕竟你这属于先上车后补票,现在他逃票了。
  • 没啥法律好保护,本身同居不合法,除了流产可找对方承担些医疗费外,一般难要求对方承担其他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