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63岁无精打采地去医院就诊,做了血、尿、脑CT、心脏的检查。 医生说他没有感冒,开了感冒药。 我们回家了。 两天后,父亲高烧不退39.6,到吉林去发现急性脑炎。 那时已经去不成了。 脑子也不好用了。 非常严重,我想问当地医院是否有责任误诊病情

离婚
2020-05-12 09:57: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院误诊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论依法维权。
    若当时没有明确诊断的,属于误诊,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医院误诊肯定是要负责任的,但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而且医院随便说下,都可以推卸责任,别说耽误病情了。
    医院误诊,可以索赔, 跟医院打官司,很麻烦,因为在医院在做所有有风险的事情前都会需要病人方签字画押,再出现任何问题时,医院都不负责任。
  • 医院误诊一般情况下是可能要承担责任的,具体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才能确定。
  • 一般来讲需要证明医疗损害与错误治疗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建议你们先去做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确定责任大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