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妈妈在2.14号夜里骑摩托车回家了到住宅小区周边的情况下被小车撞了,我妈妈在骑摩托车横穿马路的情况下被撞的,马路边沒有交通信号灯,都没有人行横道,由于进住宅小区要从行车道的花圃街口进来快速道路才可以到对门的住宅小区。另一方有行车记录器,非的说义务一人一半,不便您。这个是一人一半還是他承担全部责任

2020-05-12 15:44: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骑电动车被撞,若是对方全责,对方应赔偿你在事故中的全部人身及财产损失。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对方不赔偿,事故是在交警队调解处理的要依靠交警出面处理,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
    发生交通事故,要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2】根据当时的双方责任大小,划分双方分担责任比例。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