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13年后买了两栋房子,但是还没通过账户,房主没有还款,故意逃走了,现在到法庭起诉房东他不佩服法庭,律师说发现房子被封了,立即开门,房东找不到人,怎么办?

2020-05-12 12:41: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 按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因买卖转移变更时,应自转移变更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转移变更登记手续,因此,当事人只有办理完成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才发生转移。过户登记的时间即为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形式上,购房者取得的房产权证即为其所有权证明。这与不动产权利的转移是要式行为、以登记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要求是相一致的。 所以下列两种情形法律效力不同: (l)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甚至入住,房屋所有权仍然未发生转移,仍在转让方手里;因此,购房者在此种情形下应与开发商及时联系,协商办理有关过户手续的事宜,及时取得所有权。遇到拖延或明显违约不办理的,应按合同有关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2)房屋买卖双方已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买方已取得产权证的,即使双方尚未实际交付房屋,买方未实际占用、使用
    二.  我国《物权法》确立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原因和结果相区分的原则。根据该原则,物权变动的原因与变动的结果依据不同的法律根据。关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基础关系的合同是否有效,即设立、转让、变更与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是否生效,应当依据合同法来判断,而不以不动产是否办理物权登记为标准进行判断。合同行为与不动产登记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行为与事实,不动产是否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由此可见,不动产登记对于原因行为的有效性即基础法律关系没有实质性影响,当事人对原因行为有效性的争议应当通过向法院提出确认之诉加以解决。 根据以上法理,可以认定:房主转让合同已经生效,对合同内部双方而言,受让人已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因为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为此不具有对世权,也就是不能对抗第三人。 可以采取的措施有:第一,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第二,向原房屋所有人主张赔偿权。
  • 借钱不还被起诉,应当按照送达书上写明的应诉时间参与开庭。
  • 借钱不还被起诉,可以聘请律师参与法庭答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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