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有办酒席,但没领证,婚后男方出轨,并与小三同居,女方想解除关系,需要怎么做?有办法得到赔偿吗?

2018-09-26 10:5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男女双方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都可以办。
    2.带上各自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3.带上照相馆拍的专门用在结婚证上的彩照3张
    4.带上9元钱(工本费)
    5.男女双方亲自到场。
    6.到民政局填点表格
    7.十分钟就可以搞定。
  • 如果你老婆在婚内出轨,你们两个要诉讼离婚,那么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向法院主张要求他赔偿你损失费。至于法院要看具体的情况而言,但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如果对方出轨的话,法院在分配财产的时候会相应的多分一点给无过错一方。
    所以如果可以认定出轨的一方我离婚过程中的过错方,且离婚的原因是他出轨,可以请求其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 同居关系分为“一般同居关系”和“特殊同居关系”两种,人民法院在处理这两种不同的同居关系时,做法不同。  
    1、作为“一般同居关系”的处理。所谓“一般同居关系”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非婚同居”,即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单身男女共同生活在一起。对于这种单纯的同居关系,当事人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的,法院一律不予受理。解决的办法只能依靠双方协商处理。但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  
    2、作为“特殊同居关系”处理。所谓“特殊同居关系”是指同居中的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情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是婚姻法明文禁止的行为,又有违于社会主义道德观和法制观。因此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的,一方或双方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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