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后,我在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固定期限合同,第三次签订合同时,公司有必要通知我是否签订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吗? 现在公司只给我续签一年合同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12 18:44:36
-
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当用人单位不再想留用某个员工时,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只是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但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必须要有法定理由,如果有法定理由就只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如果没有法定理由那就要支付赔偿金,即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应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
因你已签订固定期限合同,视双方同意,则公司不违法。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