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给老板打工在一天下小雨早晨在一次开车转弯处会车时踩了及刹车而车子偏向左边的车道,造成交通事故,一人抢救无效死亡。交竟警判我全责。我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叫我在家等候通知处理。我想咨询一下我要判多大的刑事罪。在赔偿到位的话?或不到位的话?希望专家给我解答一下,谢谢~~~

2018-07-04 16:47: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肇事罪是如何认定的?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其关键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交通事故另否具有因果关系等。
    倘若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违法行为但没有因果关系,如事故发生纯属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笔造成,或由自然因素,如山崩、地裂、风暴、洪水等造成,则就不应以本罪论处。
    当然,事故发生并不排除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或有其他介入因素,这里就更应该认真分析原因及其介入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只有查清确实与行为人的违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则才可能以本罪论处,否则,就不应以该罪治罪而追究刑事责任。
    例如,行为人高速超车后突然发现前方几十米处有人穿越马路,便打方向盘试图避开行人,但出于车速过快,致使车冲入人行道而将他人压成重伤。此时,行人穿越马路作为介入因素仅是发生本案的条件,肇事的真正原因则是违章超速行车,因此应当认定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从而可以构成本罪。
  •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交警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对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具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财产损失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第八条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 1、你应当配合交警提供当时的事故情况;
    2、应当对肇事车辆做车辆鉴定,鉴定后,没有异议,一般几天内会放车,放车前交警一般会通知你,可以到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如果不保全,就可以放车;
    3、车辆鉴定后交警会出具事故认定书,你可以根据认定书情况,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可以讲车主、司机和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不足部分有车主承担;
    4、你可能构成伤残,可以进行评残,具体赔偿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因涉及法律以及诉讼技巧,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或调节,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