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车辆被法院检查后,处分被取消了,为什么在出售车辆的过程中,车辆被法院检查了呢

2020-05-13 08:07: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以申请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不申请保全将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不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如果是委托保管的设备被法院查封,可以由设备的产权单位,凭购买设备的相关材料,向法院提出执行书面异议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后,裁定对该设备是否中止执行。当事人或者设备所有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
    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1、若车辆系赃物,则需要依法退赔给受害人;

    2、若属债务人正当债务,则作为债权人有权去起诉债务人;若已经起诉并得到支持的判决,则您有权拿着法律判决以及生效证明,到相应的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法院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的,执行法官应该对被查封财产进行拍卖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 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 法院查封房产的法律依据:  《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  
    一、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实施查封或者进行实体处理前,应当向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该土地、房屋的权属。  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土地、房屋权属情况时,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出具协助查询通知书。  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查封、预查封登记手续时,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出具查封、预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对人民法院查封或者预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办理查封或者预查封登记。  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土地使用权、房屋时,不对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实体审查。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认为人民法院查封、预查封或者处理的土地、房屋权属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审查建议,但不应当停止办理协助执行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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