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后,XX方积极协助医院治疗伤员,伤员出院后提出到门诊医院复查,XX方应承诺费用承担吗? 是否有讨论过的相关规定或赔偿费用标准?

2020-05-13 09:20: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因此,受害者实际发生的后续治疗费,责任人必须予以赔偿。
  • 按事故责任承担赔偿。。
  • 要看具体案情来定,要是合理的,必须的费用的话,是要赔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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