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投资了一家公司,现在这家公司要清算偿还负债和遣散员工费用,我们当时实际出资只出了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如果账上没钱我们是要把这个按照注册资本额补齐吗

其它
2018-09-26 16:5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是否要破产和注册资本没有关系,只和是否资不抵债有关。尤其是2014年工商注册改革,注册公司实行认缴制后,注册资本只是个认缴承诺,跟公司是否要破产没有一点关系。

    注册资本只是公司成立时,营业执照上核定的资本金额。
    如果后期不增资,也不减资,注册资本一直不变,是个静态的值。估计你想问的是净资产和破产的关系,净资产就是所有者权益,简单的说就是股东投入公司的资本金截止当前的价值,会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变动,是个动态的值。
    但公司是否破产,取决于净资产变现后是否可以完全偿还债务,与净资产的大小没有关系。
  • 企业破产之后对债务的清偿按照以下顺序: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职工的利益放在首位,本顺序内的清偿都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利益,之后再对其他债权进行偿还。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继保障职工权利之后应当清偿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也就是普通的货币债务或者其他因租赁等产生的债务。

    由此可知,企业职工的权利在企业破产时应当放在首位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
  •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是公司的财产,而不是注册资金。
      公司应该在解散事由出现十五日内成立清算小组,依照《公司法》规定清算公司财产。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 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 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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