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企业在2005年至2011年7月签订合同后,单位在自己的保险终止后支付保险,请问我能否在2003-2005年期间填补保险,如果我能退休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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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来讲,必须购买五险一金,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公积金。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12%;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
3.5%,单位
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工资为6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6000*2%=120元,单位6000*8%=480元;
养老保险:6000*8%=480元,单位6000*12%=720元; 450
失业保险:6000*1%=60元,单位6000*2%=120元;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公积金:6000*
3.5%=210元,6000*
3.5%=210元。
因此个人总计为:870元,单位总计为:1650元。
计算的数据可能会与实际的有出入,但计算的方式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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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单位补缴。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买社保的,现在超过期限没买,已经违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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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交社保劳动者可以要求补缴,一般补缴近2年内的没有问题,建议由人事直接咨询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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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