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7年,法院决定离婚,原告指定两个儿子在月初向原告支付赡养费,被告于2018年11月停止支付赡养费,无法联系被告,申请执行,不知道被告现在住在哪里。

离婚
2020-05-13 20:3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执行判决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司法拘留,如果有符合拒不执行裁判的情节,符合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构成要件的,人民法院会移交有关部门,对被执行人予以判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第1条规定:
    对下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 你好,若子女不承担赡养问题,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解决。
  • 一般情况下子女对父母都有赡养义务,因为义务分担发生冲突,或者子女不给付赡养,对此产生纠纷的可以调解或者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