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领导上月借了我五百块钱说发放工资就还,到现在了就一直托着不还,我还没有使他写借条,该怎么办

2020-05-13 20:56: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欠条写法:标题:借款的写借据、借条,欠货款的写欠条;内容:写清楚出借人姓名(可以不写)、借款人姓名(要和身份证、居住证姓名一致)、借款金额(大、小写一致)、借款用途(可以不写)、借款期限(可以不写)、利息(可以不写);署名:不论标题、内容由出借人或借款人书写,或打印,借款人必须亲笔签名,写明借款日期。需要说明的问题:出借人要留存借款人身份证、居住证、工作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如果借款数额较大,通过银行转账,可以写明双方银行账号,出借人留存银行转账凭证。
    见:借据今因需要,向借款(大写)元(¥元),利息为,期限个月。借款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年月日
  • 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可以通过工作服、签到簿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有工资欠条也是可以证明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主张。
  • 对于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报酬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补发,并按应补发工资额的25%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标准按照劳动者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支付。
    比如工作了八年,那么用人单位应支付8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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