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老公因为感情不和吵架我离家出走了,到现在已分开两年多了,我们没有见过面,没有来往,我想和他离婚,我们扣扣上有聊这个事,他不肯离婚,女儿今年11岁在这期间我只在学校去见过两次,请问我上诉离婚会成功吗?

离婚
2018-09-26 19:55: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女主有过错,女方起诉法院离婚,男方不同意离,法院不会判离,但6个月后第二次起诉,就有可能判离。

    2、离婚财产分割,女方可以主张夫妻共同财产50%,但也要承担债务50%。

    3、女方有过错,男方可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请求损害赔偿婚姻法规定,结婚自由,其中就包括了离婚自由。提出离婚,是权利,但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是另一回事。就本案而方,财产分割上,女方属于过错方,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这一点,则可以给女方少分或不分。不过从诉讼的技巧上来讲,女方完全可以主张一人分一半,是否支持,得看双方的证据了
  • 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包括提交诉状,诉讼立案,提交证据,事实调查,双方质证,最后陈述等环节。如果您想诉讼离婚,目前您需要书写一份诉状并且提交您们的结婚证复印件,就可以到管辖地的法院立案诉讼了。
    在庭审中,您需要举证证明您们的婚姻无法继续,具体而言就是您丈夫患有不孕症的证据,并且对于您们婚后的财产您也需要有自己的主张。这样才能保证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达到您的离婚目的并且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
    这些问题都是相对具体而私密的,所以只能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而定。如有需要可以直接联系乔律师。
  •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综上,l您的丈夫出轨的在离婚时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您损失,夫妻共同财产,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