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婚先孕 4周零几天 分手不到一周 男方不愿意出钱来做手术 在一起半年多 女方从未得到过男方的任何东西 现在男方不仅不负责任还质疑女方孩子不是他的 女方还是学生 家里人又不知道 无力承担流产费用怎么办 而且半年之内这是第二次怀孕 上一次怀孕就是女方自己付的钱 男方说了狠话 要么给你拿药来 要么就以后都别联系 女方可以申请人流费用吗

2018-09-26 20:07: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连带责任,除非一方能证明合同债务为另一方的个人债务。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新的《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1、怀孕期间在女方无重大过错的情况下,男方无权离婚,法院也不接受男方离婚诉讼。
    2、婚姻法规定怀孕期间只要女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就不能离婚。
    3、如果男方提起离婚,女方同意的情况下,法院也可以同意离婚的。
    4、如果女方要将来孩子生下来,那离婚至少要等孩子出生后一年,女方哺乳期结束后方能离婚。
    5、到时离婚,如果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要按当地经济条件,定期给孩子抚养费,教育费等直到18周岁。
    6、抚养费支付不高于男方工资收入的30%。
  • 抚养是父母子女间一种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的基础是血亲。抚养对父母来说是一种义务。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男女双方对在同居生活期间生育的子女都有抚养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第二款“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承担非婚生子女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的抚养。生父生母对非婚生子女有抚养义务。直到子女18周岁为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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